各高等学校:
根据省政府《关于促进高等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实施《“十一五”期间全面提升高等教育办学质量和水平行动计划》通知如下:
一、创新德育模式,培养“四有”新人
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师生头脑,进一步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深入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国情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和诚信教育,构建体现社会主义特点、时代特征和浙江高校特色的大学生德育体系,确保正确的办学方向,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一)加强德育主渠道建设。制定并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建设20门省级精品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每年开展“精彩一课”评选。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科建设,加大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硕士点建设力度,重点培养10名学科带头人和一批骨干教师,每年单列安排30个左右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省级研究课题。深入开展重大主题教育活动,健全领导干部联系高校制度、向大学生作形势报告制度。建立大学生形势政策讲师团、形势政策资源库、形势政策资源网站。
(二)强化德育阵地建设。加强网络阵地建设,倡导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每两年一次评选文明办网示范单位和优秀主题教育网站。健全网上监控、网上阅评、网上评论“三位一体”的网络舆论管理机制。加强班级、公寓等德育阵地建设,发挥学生社区、公寓的育人功能。建设100个省级社会实践基地,培育一批社会实践品牌项目,使每一位大学生在校期间至少参加一次以上由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
(三)完善教育管理服务体系。加大资助力度,完善以政府资助为主导、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奖学金、贷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减免学费、大病医疗保障六位一体的联动助学体系。全面推行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设计,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工作,各高校应设立心理健康教育的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专业人员;重点建设20个左右心理健康示范单位;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培训。完善学生申诉处理办法,切实维护学生正当权益。
(四)繁荣校园和谐文化。提炼办学精神,传承优秀办学传统,以人文讲座、文化艺术节、学术科技与体育竞赛等为主要载体,培育100项左右校园文化活动品牌。创新校园文化的内容、形式和载体,促进校园文化与地方文化、民族文化的交流互动。
(五)加强学生工作队伍建设。配足学生工作队伍,按照师生比1:200的比例配备专职辅导员,每个班都应配备1名专兼职班主任,本科院校按照师生比1:15-20比例配备大学生导师。通过培训、交流、挂职锻炼等多种形式,提高学生工作队伍素质。每2年评选一次省级优秀辅导员,每3年开展一次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育人奖”评选活动。
二、加强教学基础建设,改善教育教学条件
按照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内涵建设上来的要求,全面加强教学基础建设,大力改善教学条件,努力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
(一)加强重点高校和重点专业建设。“十一五”期间,继续支持浙江大学、中国美术学院向世界一流大学迈进,支持浙江工业大学等若干所本科高校跻身全国同类高校前列。重点扶持建设20所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其中若干所进入全国示范性高职院校序列。到2010年,重点建设好200个本科特色专业、200个高职(高专)特色专业,使其成为教育理念先进、办学条件好、产学结合紧密、人才培养质量高、服务能力强、社会公认的品牌专业,形成一批结构合理、与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省级重点专业群。
(二)加快精品课程建设。“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省级本科、专科各500门精品课程,力争有一批特色课程列入国家级精品课程范围,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制成多媒体课件,免费上网开放共享,带动促进各高等学校校内课程建设工作。加快建立起国家、省、校级精品课程体系,促进优质教育资源的扩张和共享,努力发挥精品课程在提高教学质量中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
(三)编写重点教材。积极支持高校教师跟踪学科研究前沿,通过编写重点教材,及时更新教学内容,为课程体系建设和学科专业结构调整服务。到2010年编写修订省级重点本科教材500本,专科教材1000本,其中有一批成为国家级优秀教材。鼓励各高等学校加强校级重点教材建设,逐步形成国家、省、校三级优秀教材体系。
(四)推进重点本科专业实验室建设。支持本科高校加强专业实验室建设,提高管理水平,为提高学生专业实验技能,巩固理论知识,培养创新能力创造条件。到2010年,重点建设200个本科教学专业实验室,其中部分建成国家级重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形成国家、省两级实验教学示范体系。
(五)建设全省高校数字图书馆。加快图书情报信息服务体系和技术支撑环境建设,整合资源、一次规划、分步实施。以杭州、宁波、温州5个高教园区为重点,建设园区数字图书馆分中心;非园区高校以市为单位建设分中心。在此基础上,以浙江大学为主体,规划建设省级中心。各分中心通过租赁或购买社会网络资源,实现与省中心的连接,到2010年基本建成覆盖全省高校的数字图书馆。
(六)推进实训基地建设。以培养学生的基本技能、专业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为目标,坚持“实际、实用、实效”原则,重点建设好100个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其中40个争取成为国家级示范性实训基地。实训基地要同步发展为经劳动部门批准的技能等级鉴定中心。探索建立资源共享、独立核算、自主发展的自我运行机制,示范性实训基地除完成学生的实训任务外,还要面向市场,积极开展社会培训,提供技术服务。实施产学合作计划,不断提高校企合作水平,为实践性教学创造条件。依托大中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建立500个规模较大、技术水平好、行业认可度高、接纳能力强的校外实践基地,其中50个建成省级示范性基地。
(七)组建职业教育集团。以高职院校为龙头,以产权、教学为纽带,通过紧密型、半紧密型、松散型等多种形式,联合行业企业和中等职业学校,组建20个职业教育集团,促进中、高等职业教育的衔接,深化校企合作的内涵。赋予职业教育集团中介服务的职能,使其成为联系政府、学校和企业的桥梁。以职业教育集团为项目建设单位,建设100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与生产一线紧密结合、中高职教育配套协调的专业教学资源库。组建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统一规范教学质量标准,明确人才培养规格。
三、创新管理制度,提高教学质量
按照与时俱进、以人为本的要求,积极探索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加强高校教学管理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新模式,不断提高高等教育教学质量。
(一)建立教学质量巡视制度。聘请高等教育教学巡视员,采取随堂听课、检查教案、访谈学生、抽查档案、评估学风等方式,对各高等学校教学开展例行巡查或随机抽查,指导督促高校规范教学管理。巡视结果将作为高等学校教学质量评价、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和职务聘任、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二)逐步推行教考分离。成立若干专业教学委员会,建设考试题库,实施抽题考试。通过在一定范围内统考统测、同层次同专业校际交换考试等形式,逐步推进质量考核评价的客观化、标准化、公开化、社会化。
(三)推进招生就业制度创新。按照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结合高考自主命题和高中课程改革,稳步推进高考招生制度改革,建立统一性与选择性、知识考试与能力考核相结合的高校招生制度,使学生的智力和兴趣与所选择的高校和专业趋于一致。促进不同教育类型、校际之间在人才培养方面的沟通和合作,努力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鼓励和支持毕业生到基层单位、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工作或自主创业。加强就业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大力开发网上就业市场,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信息化。将就业市场信息服务和毕业生就业率列为考核评估指标,强化高等学校对人才市场需求反应的灵敏性。
(四)完善教学工作评估制度。坚持和完善5年一轮的高等学校教学评估工作,制定“十一五”高等学校教学评估规划,促进评估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改进和完善教学评估体系,分类制定本科、高职(高专)院校评估办法和标准,增加评估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建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评估专家队伍,提高评估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五)加强大学生实习见习教学环节建设。高校要从学费收入安排教学支出的比例中提取5个百分点,在经常性事业经费中按毕业班每生每年一定标准提取经费,以及鼓励社会力量捐资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建立大学生实习见习基金,不断加强大学生实习见习教学。建立一批稳定的实习见习基地,完善合作制度,促进校企双赢,确保按规定的教学计划,保质保量地完成大学生实习见习任务。鼓励企事业单位大力支持大学生实习见习工作,对于接受大学生实习见习贡献突出的企事业单位,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六)开展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活动。重点组织实施大学生数学建模、电子设计、多媒体设计、结构设计、机械设计、程序设计、电子商务、会计信息化、英语演讲、师范生教学技能等10大类学科竞赛,数控技术、模具设计、汽车维修、计算机工程、艺术设计、多媒体技术、服装制作技术、动漫设计、物流控制、旅游服务等10大类技能竞赛。逐步扩大科技竞赛的学科范围,引导学生自主学习、探索学习,培养和增强学生的动手能力、创新能力。
(七)开展教学改革研究。通过实施一系列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支持高校在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教学管理制度等方面开展综合研究与实践,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十一五”期间实施500项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并争取有一批项目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四、推进科技创新,培养创新人才
高等学校要自觉参与全省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加强学科建设,整合科技资源,健全创新体系,提升创新能力,加快创新人才培养。
(一)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实施省级重点学科、“重中之重”学科建设工程,努力形成布局合理、优势鲜明的省属高校重点学科体系。强化重点学科在提高办学水平中的核心和龙头地位,重点建设好250个省级重点学科和已在建的20个重中之重学科,同时适当增加新的重中之重学科建设项目,争取到2010年有 40个左右的学科达到国家级重点学科水平。严格过程管理,加强绩效考评,实行经费资助与学科建设成效紧密挂钩,优胜劣汰、滚动建设,形成有利于学科良性发展的鼓励与约束机制。
(二)加强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建设。坚持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并重的原则,继续加强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建设,在建设好已确定的11个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的同时,适当增加建设新的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要着眼于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着力于理论创新,力争取得一批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标志性成果。
(三)加强大学生创新能力培养。择优选择30个左右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多形式实验,推进高等学校在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实践环节等方面进行人才培养模式的综合改革。以启发式教学和研究性学习为核心,不断创新教学理念、培养模式和管理机制。
(四)加强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推行导师负责制,每年资助50项研究生科研课题。建立与研究工作紧密挂钩的研究生资助制度。建设30个研究生教育创新示范基地。创新基地要着眼于鼓励和推动高校与高新企业、科研单位联合培养研究生。启动学位论文抽检和评优计划,每年按一定比例对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学位论文进行抽检。抽检结果定期通报,并与学位论文评优、学位点评估、重点学科考核等管理环节相挂钩。每年评选100篇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其中优秀博士论文20篇,优秀硕士论文80篇),努力提高我省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在全国论文评优中的比重。把论文质量作为安排研究生计划的重要依据。
五、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大力实施人才强省、人才强校战略,加快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高等学校师资队伍。
(一)继续实施“钱江高级人才引进计划”。进一步加大力度,以各种形式,面向国内外招聘具有创新意识和战略思维,能带领本学科跟踪国内外学科研究前沿并具有一定赶超能力的学科带头人。“十一五”期间,计划特聘一流教授专家50名。
(二)加大学科专业带头人培养力度。创造条件,选派更多的优秀研究生和中青年骨干教师到国内外一流的高校、科研机构,师从高水平导师学习深造,进一步提高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重点培养500名中青年学科、专业带头人和1500名优秀青年教师。以学科专业带头人为核心,培养一批高校创新团队和教学团队。
(三)改革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和职务聘任办法。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全面推行人员聘任制度,加强合同制管理,促进教师规范有序流动。提高教学业绩在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价、职务聘任中的权重。建立教学成果与科研成果等效评价机制,教学成果奖、教改项目、精品课程、重点专业和实验示范中心的带头人或领衔人及教学名师,与科研成果获得者在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中同等对待。设立“教学名师奖”、“教坛新秀奖”、“教学成果奖”,鼓励教授、名师上讲台、进课堂,“十一五”期间评选200名教学名师,400名教坛新秀。严格执行教授必须为本、专科生上课,必须主讲1门及以上课程的规定。
(四)全面提高教师素质。建立高校教师培训基地,加强对高校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的培养培训。通过全员培训和重点培养相结合办法,全面提升教师的教育理念、科研能力、讲课技巧、学历层次和学术水平。本科院校教师着重于提高教育教学能力,高职(高专)院校教师着重于提高学历合格率和实践教学能力。到2010年,全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硕士以上学位占专任教师总数的比例须达到35%以上。通过实行特殊津贴、提高待遇等办法,努力将社会上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并符合教师聘任条件的专业人才,吸收到高职(高专)院校专业课教师队伍中来;鼓励聘任企业技术骨干担任兼职教师,鼓励现有的专业课教师通过考试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到2010年,专业课教师中获得技能等级证书或具有第二专业技术职称的“双师型”教师的比例,省级及以上示范性高职(高专)院校达到80%,其他学校不低于60%。
六、加强教师教育基地建设,提高中小学教师培养培训质量
将中小学教师教育全面纳入高等教育体系,加强教师教育学科建设,推进课程改革,加强教学管理,大幅度地提高教学质量,更多地为各类学校输送高素质的教师。
(一)建设一批省级重点教师教育基地。2007年-2010年,建设10个省级中小学教师教育基地,全面提升我省中小学教师教育的层次和水平,争取1—2个成为国家级教师教育基地。教师教育基地要成为全省或区域性的中小学教师教育信息中心、培训中心、研发中心和学术交流中心。
(二)实施新世纪中小学教师培养模式改革计划。根据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要求,实施新型的中小学教师教育培养方案,积极探索多样化的中小学教师教育模式。试行学科教育与教师专业教育分离,建立“通识教育+专业教育+教师教育”紧密结合的中小学教师培养模式。鼓励综合性大学参与培养中小学师资。积极发展教育硕士、教育博士教育。加强教师教育学科专业建设,重点建设30个中小学教师教育专业、30门精品课程、100门网络视频课程、50个示范性现代多媒体教室和教育心理实验室。增加教学实践性课程比例,在全省中小学校建立200个省级教师教育实习基地。
(三)保障教师教育质量。制定中小学教师教育的课程与质量标准,加强对中小学教师教育基地的教学质量评估。建立中小学教师培训考核与资格认定、年审相结合的制度,促进教师知识结构不断更新优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积极稳妥地推进师范生免费教育,鼓励更多的优秀学生报考教师教育专业,鼓励优秀毕业学生到农村、基层学校任教。
七、多渠道筹措经费,保障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
继续完善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体制,强化项目管理,加强经费使用监督和检查,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一)为支持我省高等教育内涵建设,保障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省级财政将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具体项目和经费由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提出方案及管理办法,报省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
(二)加强对市属高校和民办高校的支持。省加强对市属高校和民办高校办学、招生、教育教学的指导和管理,《行动计划》中各类教育教学重点建设项目,将把市属高校和民办高校纳入申报和扶持范围。
(三)加强专项经费的管理。建立中期评估和绩效评价制度,评估和评价结果作为专项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推广“以奖代补”办法,对一些水平性项目,在各校自行按规划组织实施的基础上,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优胜劣汰,择优补助。强化财务监管,不定期对各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增加经费使用的有效性。完善监督检查办法,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挪用项目经费的行为要严肃查处,直至取消项目资格,追缴已拨经费,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各市政府应参照本《行动计划》,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不断加大投入,积极支持所属高校的改革和发展。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