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经外学院颁布了新学期的班主任导师制规定,出台了全新的实习班主任制度,指定班级作为新教师的“实习基地”,以更好更快地培养班主任后备队伍,锻炼新教师的学生管理能力。
新学期的班主任导师制度规定,班主任导师由分院选聘指定。导师需具有1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所带班级比较出色,且有一定的理论基础;要具有正确的教育理念,思想作风正派,管理水平较高,教育工作认真负责,做事踏实,事业心强。同时要求,凡未在本分院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年轻教师,都应接受指导。除接受班主任导师的理论指导外,还要到分院指定的实习班级开展实践管理活动。为保证指导效果,经外学院还规定,同一时期,每名导师最多指导2名新教师;指导期为一学期。经分院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李良庆、施从超等12名教师成为班主任导师,G09国贸1班等22个班级成为班主任“实习基地”。
新制度规定,班主任导师要在思想和业务两个方面切实帮助新教师成长。思想方面,要求导师应在思想作风、观念意识、师德规范上作表率,热情关心指导对象的思想进步,勉励他们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热爱学生,认真负责地完成各项工作。业务方面,导师应指导新教师熟悉实习班级情况,开展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制定班级工作计划、健全班级管理制度、班级考核办法并贯彻实施;应指导新教师参加2次以上主题班会,参与拟定主题活动方案,共同分析活动效果,并做好纪录;应指导处理班级重大事务;传授班主任工作经验;每学期期末对指导对象的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工作效果写出鉴定。
新规定同时要求,被指导的实习班主任要虚心学习导师的好思想、好作风,主动向导师请教,在导师指导下,学习制定班级工作计划、完善班级管理制度,并参与实习班级的管理工作。要主动联系实习班级的班主任,参与该班级的管理工作。学期末撰写一篇班级管理工作论文或心得体会。认真填写班主任导师制指导工作记录。
经外学院还进一步健全了班主任导师制的评估考核体系。新教师的考核由所在实习班级的班主任给出鉴定,导师评分;导师制的执行情况由学生管理线负责,列入年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