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全国和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教育规划纲要》的开局之年,是筹划和启动“十二五”规划的重要之年,也是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确保活动实效的关键之年。新形势新任务对高校党的建设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今年我省高校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按照中央、省委的部署和第十九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八八”战略、“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紧紧围绕“创科学发展之先,争校园和谐之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认真学习贯彻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全面实施《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不断提高高校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以丰硕成果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
一、以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贯彻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为抓手,进一步加强高校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
1.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文件精神,开展“深化学习年”活动,结合高校自身特点,不断创新学习内容、形式和制度,对领导干部、教师党员、学生党员和离退休党员提出不同的学习要求,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不断引向深入。发挥高校学术文化和科研优势,把理论学习与服务育人工作、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地结合起来。深化支部建设创新活动,积极开展党建示范点培育和评选,引导和促进基层党组织不断创新活动内容、方式和方法。
2.认真学习、大力宣传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把学习贯彻《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纳入高校各级各类培训的重要内容。根据《条例》对加强高校党建工作的新要求,组织高校党委书记、组织部长深入开展工作调研,提出学校贯彻落实《条例》精神,进一步加强高校党建的工作措施。下半年,以面上检查与重点抽查的形式,对高校贯彻落实《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和全省高校党建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开展党建专题研究部署和考核。以“创科学发展之先,争校园和谐之优”为主题,设立一批重点课题,继续组织机关相关处室和高校开展研究,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在此基础上召开2011年全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有重点地研究推动党建工作。探索抓好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责任分解,先确定3所高校开展试点,通过细化党委、行政及其职能部门抓党建工作的职责要求,促进建立完善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在认真总结第一次高校党建考核工作的基础上,修订考核内容和细则,在年底前启动第二次高校党建考核评价工作。
二、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为基础,努力提升高校组织工作的公信力
4.强化选拔任用工作专项检查结果运用。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本科高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专项检查情况和“万人评组工”满意度测评情况,针对问题较多的高校,与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一次专题谈心谈话。梳理影响组织工作满意度的主客观因素,研究确定整改措施和任务分解表,督促高校制订整改方案、限期整改。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适时跟踪督查。
5.规范高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办法。研究制订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名主体,规范提名程序,合理界定责任,扩大提名环节的民主和监督。规范党政“一把手”提名行为,探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制度,督促落实高校党委讨论决定干部议题票决制度。
6.指导督促高校贯彻执行好《干部任用条例》。加强对高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的指导,进一不规范和改进中层干部职务任期和换届工作。落实“四项监督制度”和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规定,研究制订高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实施办法,明确应当报告的事项范围、报批程序以及责任追究。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推动高校基建、财务、后勤、设备管理等处室负责人定期轮岗制度落实到位。适时开展一次全省高职高专院校贯彻《干部任用条例》情况专项检查与指导。研究制订高校领导干部管理暂行办法,争取以省委发文形式明确高校领导班子职数配备、班子结构、任职条件、监督管理等要求,推动干部选拔任用和教育管理工作的进一步规范。
三、以配强班子、优化结构为重点,进一步增强高校领导班子的整体合力
7.加强高校领导班子配备。按照“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的要求,在强调领导干部高学历职称、高业务水平的基础上,更加重视选拔政治素质好、管理能力强、办学理念新、群众认可度高的复合型干部。进一 步优化班子结构,在规模相对较大的本科高校增配党外干部和女干部,注重领导班子成员在年龄、经历、专长、性格上的合理搭配。继续执行高校新任纪委书记异校交流制度,切实采取措施推动本科高校行政后勤副校(院)长定期轮岗,有针对性地对在同一学校、同一岗位任职时间长的干部进行交流任职。挖掘班子整体功能,及时调整不和谐、不团结的班子。
8.更加注重培养使用干部。健全校院两级领导班子理论中心组学习、定期务虚研究等制度,不断提高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统领科学发展的能力。根据高校领导班子年龄相对较大的实际,注重使用年轻干部,加大年轻后备干部的选拔力度。建立高校省管后备干部动态调整机制,重点培养一批“70”后优秀年轻干部,探索建立后备干部信息库。认真开展正常换届、任期制度、有条件改任正校巡或非领导职务等工作,进一步畅通干部退出渠道,增强干部队伍活力。
四、以构建“三全育人”工作机制为切入点,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科学化水平
9.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政理论课建设。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若干意见》,整合学校育人资源,进一步健全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工作机制。以高校师生思想政治状况滚动调查和大学生思想动态研判为载体,引导思政理论课教师针对大学生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结合学生、校园、社会实际,有针对性地开 展思想引导,增强教育教学的说服力。组织开展思政理论课“精彩一课”和“精彩教委”评选。根据教育部标准,修订我省思政理论课建设标准。督促各高校深入落实我省《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思政理论课建设标准,加强领导,理顺体制,健全保障机制,指导本科院校尽快建立独立的思政理论课教学科研机构,按师生比1∶350—400配备思政理论课专职教师。组织开展《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等5门课骨干教师暑期集中备课活动。会同省委宣传部,组织开展中青年思政教师到基层蹲点或挂职调研,组织骨干思政教师到改革开放前沿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及出国出境学习考察。开展高校马列省级专项课题申报评审工作。编印思政理论课教学指导意见,供全省教师参考。
10.深入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全面实施辅导员队伍素质提升计划,督促各高校进一步贯彻落实《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通过辅导员工作论坛、思想政治教育高级研修班等形式的培训,不断提高专业化水平。建立辅导员学习考察制度,从今年开始分批选派优秀辅导员外出学习考察,开拓视野。加强理论研究,在省教育厅科研项目中,面向一线专职辅导员单列100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课题。在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中,每年设立高校马克思教育与研究、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省级专项课题50项。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的调研,根据教育部要求,选择部分高校进行开设必修课的试点工作。开通“高校心理危机干预热线”,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及时、便捷、专业的心理援助。加强各高校二级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重点落实人员配备、经费提供、条件保障等措施。进一步修订《浙江省高校大学生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建设指标体系》,加强督促检查,重点围绕组织领导与机构、工作体制与机制、队伍建设及工作成效等内容,确保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11.狠抓维稳各项措施落实。督促各高校重点做好预警机制、防控机制、应急处置机制建设,夯实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基础。根据我省《关于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意见》,组织开展平安校园复查,重点检查非正常事件多发和安全稳定工作基础薄弱的高校,推动这些高校进一步健全人防、技防、物防体系。完善预警机制,健全预警网络,组织开展半年一次的校园安全稳定隐患排查化解和大学生思想动态定期研判,掌握校园动态,及时消除问题隐患。加强网上舆情的把握和干预。坚持高校领导值班带班制度和辅导员入住公寓制度,完善应急处置机制,重点做好敏感时期的维护校园稳定工作,确保我省高校校园不出重大政治性、群体性事件。
五、以深化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高校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12.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深化“育人成才先锋”创先争优活动,并作为基层党建一项经常性工作。积极做好“党员先锋岗”创建工作,根据高校不同群体党员特点,大力开展“教书育人先锋”、“科研攻关创新”、“管理服务示范”、“立志成才标兵”等活动,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事项展重温一次入党誓词、过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读一本好书、参加一次志愿活动、提一条合理化建议、交一份优良业绩的“六个一”活动。建立创先争优活动阶段性重点工作发布、情况报送等制度。进一步健全委厅领导联系点制度,实行经常性的调研指导。适时召开高校创先争优活动情况交流推进会,定期开展督查点评,推动面上工作。加强党建示范点培育工作,开展第一次高校党建示范点评审。全面开展学校“双强争先”活动,组织创先争优“闪光言行”评选,挖掘和宣传一批基层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典型,推动高校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13.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和基层党内民主建设。坚持教育培养与组织发展并重,做好在大学生和青年教师特别是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中的发展党员工作,把更多的优秀人才凝聚到党的周围。做好“把党员培养成人才,把人才培养成党员,把优秀人才培养成党员骨干”的“三培养”工作,指导学校为师生党员成长成才搭建更多的平台。建立健全二级学院(系)党组织换届选举、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实行党代会代表任期制,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公推直选”试点面,推进党务公开,多形式探索扩大党内基层民主的实现形式。
14.认真谋划做好庆祝建党90周年活动。建立全省教育系统庆祝建党90周年活动领导小组,通过组织教育系统庆祝建党90周年“红歌”大会、先进事迹宣讲和高校党建成果巡礼、“千校万人红色实践”、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六个一”、主题征文演讲等活动,在全省高校系统进一步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激励广大师生员工为实施教育规划纲要而努力奋斗。同时要求各地、各高校结合实际开展各种主题鲜明、丰富多彩的纪念活动,形成教育系统隆重庆祝建党90周年的浓厚氛围。
六、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着力点,深入推进高校反腐倡廉建设
15.进一步推进高校惩防体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以制度建设为中心,按照废、改、立的思路,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按照委厅《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细则》,确定年度惩防体系建设重点,提出2011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各英任务和要求,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加强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和评估。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精神,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及时研究提出高校推行党务公开的具体意见。
16.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针对性。认真落实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制度,加强分析研究,找准问题症结,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深入开展高校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廉洁从政教育、党的作风教育和党纪政纪教育,通过观看反腐倡廉电教片、上廉政党课、举办反腐倡廉形势报告,开展岗位廉政教育,任前廉政谈话等形式多样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廉洁自律意见。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全省高校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着力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突出重点部门、重要领导和重要环节,切实把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融入到业务工作的全过程。认真总结经验,改进巡查方式,继续安排对两所省属高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巡查。进一步加强与检察机关的联系沟通,利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网络平台,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七、以工作机制和制度创新为动力,进一步增强高校党建工作的活力
17.建立高校总会计师制度。探索总会计师准入、配备、履职、管理机制,创新并界定总会计师制度在现代大学管理制度中的职责内容与履职范围。挑选3-5所省属本科高校率先试 点,精心选拔配备高校总会计师,促进高校财经工作的科学性、专业性和高效性,完成国家级试点阶段性任务。
18.完善干部公推直选制度。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制定下发关于二级院系党组织负责人“公推直选”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行高校二级学院党组织负责人“公推直选”工作。出台高职高专院校党政领导班子换届工作意见,研究制定高校党代会操作程序,修订完善高校党代会工作指南和各种文本范例。
19.拓宽党员干部教育培养渠道。在精心举办好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和浙江大学2个高校中青班的基础上,重点做实做细以高教园区(行政区域)为单位的校际联合培训工作,进一步办好高校管理干部赴美国培训班。探索搭建高校党务干部交流平台,继续实行高校组织部长每季度一次读书会制度,进一步建设好“高校组工空间”QQ互动平台,尝试举办高校青年党务干部论坛。
20.深化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考核督查制度。制定《深入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督查指标》,在部分高校实施“大学生生活指导、公寓管理”等“浙江省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及时总结经验,推广成果。深化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管理进网络工作,针对当前信息技术和新媒体发展的新特点,积极探索大学生教育管理服务的信息化建设,在有条件的高校构建学生事务管理信息系统、学生工作移动信息系统、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系统以及网络教育引导平台。